美國清關資格合規要求- CBP Form 5106若資料內容不實,可能會面臨
IOR Bond號碼失效作廢風險
*此消息隨時會依據美國最新官方政策公告而變化,實際以美國官方最新公告的為主
●聯邦公告:
●摘要
此內容主要是CBP要徹底審查進口商紀錄(IOR)身份的真實性與合規鏈。
●核心時間點與懲罰機制
強制執行日期:2026年9月18
日起正式實施,自公告至執行日期為 30天準備期。
●即時作廢機制(Void)
自2026/9/18起,若 CBP 認定進口商提交的CBP Form 5106進口商身份登記表資訊不完整或不準確,將立即失效作廢Bond IOR 號碼。
Bond IOR號碼一旦失效作廢,將無法用於美國進口清關申報的用途。
●可能的法律責任:
刑事處罰:故意在 Form 5106 上提供虛假資訊或欺騙者,可依 18 U.S.C. 1001 處以罰金或最高 5 年監禁。
民事賠償:由於 IOR 資訊與進口稅款繳納義務直接相關,提供不實資訊可能觸犯 False Claims Act(虛假索賠法),面臨高達三倍的民事損害賠償與每項萬元量級的罰款。
報關行連帶責任:提交不實資料的報關行,將面臨 19 U.S.C. 1641 報關行處罰(包括罰款、暫停執業或吊銷執照)。
●CBP5 106主要內容查核
CBP將核查Form 5106申報資料的以下四項:
(A)實際地址(Physical Address)
要求:必須是進口商真實經營、辦公或個人住宅的物理地址。
紅線:禁止使用註冊代理人(Registered Agent)、報關行、貨代、郵政信箱P.O. Box或商務服務中心的地址來頂替實際經營地址。
(B)電子郵箱(Email Address)
要求:必須是有效且直接屬於進口商IOR的專屬郵箱。
紅線:報關行或貨代等第三方不得使用自己的聯絡郵箱代替進口商郵箱。
(C)電話號碼(Phone Number)
要求:必須是有效且直接屬於進口商IOR的電話,可聯繫到的。
紅線:不得填寫報關行、貨代、親友的電話,或共用多企業總機。
(D)報關授權書(POA - Power of Attorney)
要求:報關行幫進口商辦理業務時,POA 必須直接與進口商IOR簽署。
紅線:不得透過貨代或其他第三方中介轉簽授權關係。
●BOND
IOR號碼若不幸被作廢後的申請恢復路徑
若Bond IOR號碼因資料不實 or 有誤被作廢,CBP會發送正式通知至申請備案的進口商郵箱,說明作廢原因與恢復方式。
BOND IOR進口商 或 協助申辦Bond IOR的報關行持有進口商POA授權可協助代為聯繫CBP申請恢復:
聯絡信箱:IORProgram@cbp.dhs.gov
信件主旨:Enforcing IOR
Accuracy
申請恢復的資料,需依據海關通知指示提交足夠的佐證資料,以證實 Bond IOR的真實身份與資料準確性。
Andy Lin
Yang Ming Gorup
YES Logistics Corp
Mobile:0912546316
Line:woei70
Wechat:seastarwoei
andylin@yeslogistic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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