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0日 星期日

中國瀝青相關稅則


中國瀝青相關稅則

瀝青是一種複雜的有機混合物,在常溫下是黑色或黑褐色粘稠的液體、半固體或固體,具有良好的粘結性、塑性、不透水性及耐化學侵蝕性。
 
瀝青是國家基礎建設必不可少的重要原料之一,廣泛應用于道路工程、建築工程、水利水電工程等領域。當今世界各國的高等級公路大多採用瀝青路面,與水泥等其他路面相比,瀝青路面具有表面平整、無接縫、耐磨性好、噪音低等優點,因而獲得了越來越廣泛的應用。近幾年隨著國民經濟的飛速發展,公路建設投資規模不斷擴大,道路瀝青用量持續增長。目前中國已建成高速公路超過14萬公里,約九成採用了瀝青路面。
 
中國瀝青供應主要來源於進口和國內生產兩部分。進口方面,目前中國是全球瀝青的進口大國之一;國內生產方面,國產瀝青主要產區在華東、東北和華南三個地區,山東、江蘇、遼寧、廣東、浙江等省份的瀝青產量占全國的八成左右。隨著“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合作的深入、基礎建設合作的增多,國產瀝青除供應國內,出口總量也在不斷增加,2018年更是爆發性增長,同比增長近一倍 。
 

●瀝青的分類
根據不同的來源和加工方法,瀝青主要分類有煤焦瀝青、石油瀝青和天然瀝青三種。
 
煤焦瀝青是煤、木材等有機物乾餾加工所得的焦油再經過加工後殘留的黑色難揮發的物質。主要用在工業上,作為防水防腐材料、調和燒火油、生產橡膠瀝青和耐火磚等產品。


石油瀝青是原油加工過程中的一種產品,是原油經蒸餾煉製後產生的殘渣,主要含有可溶於三氯乙烯的烴類及非烴類衍生物,其性質和組成隨原油來源和生產方法的不同而變化。道路建設和建築方面所說的瀝青材料,大多指的就是石油瀝青。

 

天然瀝青也稱為地瀝青,是自然界天然存在的,儲藏在地下以礦層形式存在的含有惰性礦物質的烴混合物。主要用於土木建築工程的建築原料。

 

除此之外,對瀝青加入添加劑或進一步加工後還會生產出氧化瀝青、改性瀝青、乳化瀝青和稀釋瀝青等。
 

●瀝青申報注意事項 by 中國
()稅則歸類情況
煤焦瀝青以及經吹氣氧化稍加改性的煤焦瀝青歸入稅號2708.1000項下;
石油瀝青及經吹氣稍加改性的石油瀝青歸入稅號2713.2000項下;
天然瀝青歸入稅號2714.9010項下;
乳化瀝青歸入稅號2714.9020項下;
以上述瀝青為基本成分加工後的混合物(如瀝青膠粘劑、稀釋瀝青、改性瀝青等)則歸入稅號2715.0000項下。
 
()關稅稅率適用情況
不同稅號項下的瀝青產品適用從0%8%不等的關稅稅率。同時在多個優惠貿易協定項下,進口瀝青能享受優惠稅率。
 
煤焦瀝青最惠國稅率為7%,原產自巴基斯坦的焦煤瀝青享受中國—巴基斯坦自由貿易協定稅率5%,原產自韓國、馬來西亞、泰國等則可享受0%的優惠稅率。
 
石油瀝青最惠國稅率為8%,原產自中國進口石油瀝青主要來源國韓國的石油瀝青可享受中國—韓國自由貿易協定稅率5.3%,原產自馬來西亞和泰國則可享受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協定稅率0%
 
天然瀝青最惠國稅率為8%2019年暫定稅率為4%,原產自韓國的天然瀝青可享受中國-韓國自由貿易協定稅率5.3%,原產自馬來西亞、泰國等則可享受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協定稅率0%
 
()規範申報要求
申報要素:
煤焦瀝青:1.品名;2.外觀;3.來源;4.簽約日期;5.計價日期。
石油瀝青:1.品名;2.針入度;3.用途;4.加工方法(是否煆燒);5.外觀;6.品牌;7.包裝規格;8.含蠟量;9.定價方式(公式定價、現貨價);10.是否需要二次結算;11.簽約日期;12.計價日期。
 
其中針入度、含蠟量等是影響石油瀝青品質的主要指標,如企業進口商品除針入度、含蠟量外,還有其他影響價格的品質指標,也應該在備註欄等地方補充申報完整。
 
天然瀝青:1.品名;2.用途;3.加工方法;4.外觀;5.成分含量(瀝青、水);6.定價方式(公式定價、現貨價);7.是否需要二次結算;8.簽約日期;9.計價日期。
 
值得注意的是,進口瀝青的定價方式若為公式定價的,應按規定辦理公式定價備案手續,並在備註欄申報備案情況、進口時結算價格是否已確定等。另外在貿易過程中產生的滯期費等的結算情況也應在備註欄進行補充說明。
 
熟悉各個國家的有關進出口貿易的法律和海關相關規定,進一步瞭解進口瀝青產品管理要求,依法依規申報,將更加便利您的進出口業務。
(本文來自中國海關)
 

Andy Lin
Yang Ming Gorup
YES Logistics Co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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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6日 星期三

雙清包稅爭議事件


雙清包稅爭議事件

●事件回顧
20181月,大批數量FBA貨櫃在英國港口被海關扣押,涉案影響波及上百位賣家。英國海關扣押FBA貨櫃,貨代對此無能為力。據保守估計,有將近數十條FBA貨櫃被扣押,而據當時英國相關物流業內人士表示,此次被英國海關扣押的海運FBA貨櫃甚至多達上百條。這部分被海關扣押的貨櫃已經在英國港口滯留了一段時間,部分涉及被扣貨櫃貨權的貨代也想方設法地試圖將貨櫃從海關手中解禁出來。據悉,遭受扣押的FBA貨櫃,極有可能走的是雙清包稅,使得部分為節省成本,少繳稅收進行低價申報的賣家和貨代鋌而走險。在此基礎上,若有一票貨物出現問題,整個貨櫃的正常清關都將受直接影響。
 

●關於雙清包稅
在國際貿易中,中國貨代公司在滿足部分賣家切實需求的基礎上,會推出涵蓋出口國清關和目的國進口清關以及包括目的地清關時所需要繳納的關稅的一條龍服務,貨代只需要向發貨方申報一個具體的總價格,就可以一次性解決發貨方出口報關、目的國進關以及關稅繳納等所有中間環節的費用,且絕大多數情況下,貨代公司還會根據發貨人的實際配送需要和繳納費用的高低,將貨物發往發貨人指定的海外倉或者完成FBA的入倉。
 
在繼續探討雙清包稅這個問題之前介紹一下歐洲的兩個稅種:
1. 關稅(duty):關稅是進出口商品經過一國關境時,由政府所設置的海關向其進出口商所徵收的稅收。
2. 進口增值稅VAT-value added tax):收費標準,英國是20%,德國是19%。在沒有遞延許可的情況下,所有的進口商都要在進口國繳納關稅的同時,要向海關繳納增值稅。
 
收費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產品來到歐洲海關處,就需要繳納進口VAT稅,否則產品不能離港。第二個階段是銷售的時候徵收銷售VAT稅。這個時候理論上他會對繳納了銷售VAT的產品,退還之前繳納的進口VAT。可以簡單的理解為進口VAT為預繳的銷售VAT,當VAT繳納後,就退還訂金一樣。
 
舉一個例子:如果一票單一產品的貨的貨值為1000EUR,關稅的金額是6%,進口增值稅是21%。那麼這票貨的關稅為1000*6%=60EUR 而增值稅為1000*106%*21%=222.6EUR。計算增值稅的時候也要包含關稅的金額一起交稅。有人可能會問,這樣來算的話每票貨的進口成本太高了,關稅增值稅加起來要將近貨值的30%了。其實不然,下文有詳細解釋。
 

●事件分析
對於文中案例,多數時候賣家往往沒有VAT或者不願意使用自己的VAT作為進口商進行申報,以至於使用貨代公司的VAT去做申報的情況十分普遍;而貨代公司長期使用自己的VAT去幫賣家清關申報本就是一種不符合稅務邏輯法則的做法。一旦貨物遭到海關查扣,只能是收件方(VAT帳戶下所對應的進口商)去和海關交涉處理,使得處理環節更加複雜繁瑣。
 
為數不少的中國貨代公司為了能為客戶提供雙清包稅的業務,選擇註冊空殼公司進行營業,且真正能夠幫助其註冊VAT帳戶的VAT代表也可能只是半桶水,本身就不是專業從事稅務、法務的人員。而因此,一旦貨櫃遭到扣押,貨代公司往往手足無措,沒有具體的應對機制。
 
介紹、分析完上述案例以及瞭解歐盟兩個稅種之後,下面說一下正規的貿易流程是如何轉的:
 
情況A
荷蘭B公司從國內A公司購買了一票產品,貨值1000EUR,關稅為6%,荷蘭進口增值稅為21%。荷蘭B公司繳納了60EUR的關稅以及222.6EUR的增值稅之後(這票貨的關稅=1000*6%=60EUR 增值稅=1000*106%*20%=222.6EUR),貨物進口到了荷蘭後,該公司B將貨物賣給當地的最終消費者C,荷蘭當地消費者C也需要繳納貨物價格+21%的增值稅。最後荷蘭B公司會在稅務局通過抵扣的形式做申報,相當於最終的消費者承擔了這21%的費用,最終荷蘭B公司在進口的時候只承擔了6%的關稅而已。
 
情況B
還是在情況A的前提下,荷蘭B公司從國內A公司購買了一票產品,繳納相應的關稅和進口增值稅後將貨物進口到了荷蘭。荷蘭B公司將貨物賣給了德國的C公司。最後德國C公司將貨物賣給德國當地的消費者DD需要繳納貨物價格+19%的消費增值稅(德國為19%)。歐盟增值稅法規定,當一個歐盟成員國公司把貨物銷售到另一個歐盟成員國的公司,根據article144,增值稅為0%,實際的增值稅金額會通過荷蘭的稅務局自動轉到德國的稅務局去。也就是說從帳面層面上來講,德國C公司僅僅支付了一個貨物本身的價格,沒有支付增值稅。也就是說這一票貨物的增值稅最終也是有德國的消費者來承擔了。
以上情況A和情況B都是正規貿易流程,可以說80%的歐洲的貿易流程都是這麼走的。
 

那雙清包稅又是什麼流程?(以下情況不代表全部)
情況C,低申報,交增值稅不退回,無財務路徑:
這種情況意味著貨代在歐洲有指定的合作公司為國內客戶的貨物提供進口服務,而貨物送到目的地前產生的任何關稅增值稅都由貨代來承擔。這種進口服務大部分情況下合作的進口商都是空殼公司,沒有任何的實際業務,只是用來幫助把貨物進歐洲並不是貨物的真實的買主。只是在幫助進口的時候繳納關稅以及增值稅。這類公司通常沒有全套的做賬。該種公司運營一段時間就要被稅務局問詢封掉(原因就是帳目上來講只有項沒有項)。而歐盟的法律規定,進口商為貨物的主要負責人,承擔所有因為此貨物的問題而產生的一切連帶責任。一個公司是否有實際業務海關及稅務局可謂一清二楚。並且海關大資料對於所有同類產品的進口價值都有一個預估。如果海關認為貨物的申報價值過低,會讓進口商提供轉帳證明等跟交易相關的資訊,如果提供不出來,就要對於貨物進行估值,讓進口商補稅,不然不會放行貨物。
 
情況D,低申報,遞延增值稅,半財務路徑
這種情況比情況C高級一點,一般來講進口商都為進口國以外但在歐盟以內的實體公司。這樣在進口國家可以申請遞延增值稅,增值稅遞延到這個實際進口商所在的國家的稅務局。但是這個公司也是只有進賬沒有出賬,通常來講到了每個季度核銷的時候,沒有辦法完成財務路徑的迴圈(無銷售發票,無法抵扣增值稅),所以這個公司會申請倒閉。這樣其實非常的坑人,因為當稅務局收不到增值稅的時候,他會找上家,也就是幫這個公司在進口國操作進口的清關行的麻煩。到最後牽連那家清關行也倒楣了。據說幾家深圳同行都因此受到了一定的牽連。所以這種方法靠不住,小心為妙。
 
情況E,低申報,遞延增值稅,全套財務路徑
這種情況比情況D還要高級一點。進口部分都是跟情況D是相同的,進口商都為進口國以外但在歐盟以內的實體公司。這樣在進口國家可以申請遞延增值稅,增值稅遞延到這個實際進口商所在的國家的稅務局。這家公司也有合作的下家幫他們消化發票。也就是說從帳目的角度上講,有買家也有賣家。相對來說走的能夠長遠一點。但是稅務局一旦開始查,都是可以查得到的。他們選擇查帳的方式分明面查帳以及暗中查帳。明面查帳無非就是上你公司查資料。暗中查帳目前聽說的最久的有3年之多。觀察一家公司3年的時間,然後趁著這家公司有幾十個櫃子到港的時候,突然來一次大檢查,將公司暫時凍結,不繳納保證金,櫃子無法放行。這樣動輒也是幾百萬歐元的保證金,重則傾家蕩產那種。
 
情況F,高申報,遞延增值稅,全套財務路徑+旋轉木馬VAT詐騙
最後這一種終極BOSS,最高明的一種玩法,但是也是歐盟最嚴厲打擊的玩法,因為他的影響最惡劣,給歐盟造成的損失最嚴重。進口部分都是跟情況D和情況E是相同的,進口商都為進口國以外但在歐盟以內的實體公司。這樣在進口國家可以申請遞延增值稅,增值稅遞延到這個實際進口商所在的國家的稅務局。同時這家公司在歐盟內的第三國甚至第四國都有公司,只是法人不同。於是乎,實際進口商將貨物進口之後(沒有繳納增值稅),然後將產品賣給自己在歐盟內第三國的公司(0%增值稅,增值稅直接遞延到第三國的這家公司) 第三國的這家公司再將產品賣給第四國的公司(0%增值稅,增值稅直接遞延到第四國的這家公司),然後第四國直接將產品賣給歐盟以外的國家。歐盟增值稅法規定,由於最終產品沒有到達消費者手中而是銷往歐盟以外的國家,賣家可以申請退稅的。也就是說,從頭到尾這幾家公司一分錢增值稅沒有交,反而在產品賣出歐盟之後,還要向稅務局申請增值稅退稅。而由於整個一圈銷售路徑經歷了好幾個國家的稅務局,現在網路再發達,歐共體的各個國家畢竟還是各自為政,稅務局的效率又低,所以等稅局發現損失的時候,已經得不償失了。而且這樣玩的公司的產品通常來講都是高價值的產品,牽涉到的增值稅金額動輒幾萬幾十萬甚至上百萬歐。
 
通常來講雙清包稅的貨代都會把所有的貨物console在一起,一起發空運、鐵路、海運,然後按照一個提單來申報,這樣的話如果一個產品有任何問題,其他的客戶的貨物也清不出來,這樣就導致無辜的牽連。但是就目前來講,大部分的國人都是採取CD兩種情況,貨物被查的風險高,一旦有什麼情況,最後還是貨代同行們得不償失。
 
HMRC(英國稅務局)表示,沒有經過VAT稅進口的商品均屬於走私商品,將會被銷毀。對於所有存放在海外倉的物品,都需要提供有效的VAT稅號,貨主姓名和有效的聯繫方式,附帶有效的進口憑證,以證明貨物VAT繳納完成。凡是沒有按要求執行的海外倉,將被取消牌照,並面臨巨額罰款(3000-5000英鎊)和法律責任。
 
除此之外,雙清包稅在一定意義上是害人害己的。走雙清的貨物如果與其他雙清貨物拼箱,這個櫃子一旦被海關查出,就會被株連被牢牢扣押在海關不得動彈。當然,如果身正不怕影子斜,海關是可以提前放行的,但耽誤的時間和損失是無法挽回的。
 
為此,建議賣家或部分供應商,在貨件跨境清關的過程中,儘量避開使用FBA貨物雙清包稅,特別在行業現行的海運FBA貨量有所增加的現狀下,更應該做到陽光清關、依法納稅,賣家和供應商或者是與之合作的貨代公司也切記觸碰清關的灰色地帶,貨代公司也應該在滿足賣家需求的基礎上做好自身物流配送成本的合理控制。
(本文來自海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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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貿易FAS條款

  國際貿易 FAS 條款 筆者近期剛好有幸碰到 FAS 條款,過去比較常接觸到的買賣雙邊國際條款太多是 Ex Works 、 FOB 、 FCA 。   ● FAS FAS 是國際貿易術語之一 , 英文全稱是 Free Alongside Ship ( ...named p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