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4日 星期五

CSMS#69326983:新301條款強制勞動進口-台灣/中國/越南製商品對應的美國進口關稅

 

CSMS#69326983:新301條款強制勞動進口-台灣/中國/越南製商品對應的美國進口關稅


*此消息隨時會依據美國最新官方政策公告而變化,實際以美國官方最新公告的為主  

 

US CSMS來源:

https://content.govdelivery.com/bulletins/gd/USDHSCBP-421d887?wgt_ref=USDHSCBP_WIDGET_2

 

完整公告:

https://ustr.gov/sites/default/files/files/Press/Releases/2026/FLIP%20301%20Investigation%20Final%20Action%20FRN%207-23-26%20FINAL.pdf


生效時間: 301關稅將於美國東部時間724001分生效。

 

重點核心

臺灣

9903.05.75:除稅號 9903.05.85–9903.05.92 9903.06.14–9903.06.15 中所述的產品外,根據本分章美國注 52 的規定,第 1 欄中從稅率等於稅率10%或大於稅率10%的臺灣產品,將不徵收額外的從價稅率。

9903.05.76:除稅號 9903.05.85–9903.05.92 9903.06.14–9903.06.15 中所述的產品外,根據本分章美國注釋 52 規定,臺灣產品,其稅率低於10%的,則用301稅率補足至10%徵收。

 

美國對台灣關稅組成:台灣製商品

(a)301條款關稅(強迫勞動調查) *有例外豁免條款

如果產品基礎稅率MFN ≥10%,則301關稅為0%

如果產品基礎稅率MFN低於10%則用301稅率補足,即MFN+301=10%

(b) Section 12210% *生效於美東時間2026/2/24 *有例外豁免條款

(c)232條款-鋼鋁銅及其衍生品(0~50%)若產品涉及301,則不重複疊加9903.05.90

(d)MPF:貨值*0.3464% , MIN $33.58 , MAX $651.5

(e)HMF0.125% x CIF INV. Value

(f)反傾銷/反補貼(AD/CVD):可與301重複疊加

 

 

中國

2026724日起對中國製輸美產品在原有關稅之上額外加征12.5%Section 301關稅,替代原有的Section122:10%,但原有的301條款仍存在,各自獨立疊加

9903.05.31:除稅號 9903.05.85 9903.05.92 所列產品外,中國製造的商品將加征12.5%的從價稅。

 

美國對中國關稅組成: 中國制的商品

(a)產品基礎關稅MFN:看產品稅則

(b) Section 12210% *生效於美東時間2026/2/24 *有例外豁免條款

(c)原有301條款關稅(智慧財產權調查)7.5%~100% *看商品是否涉及,有例外豁免條款

(d)301條款關稅(強迫勞動調查)12.5% *有例外豁免條款

(f) 232條款-鋼鋁銅及其衍生品(0~50%)若產品涉及301,則不重複疊加9903.05.90

(h) MPF:貨值*0.3464% , MIN $33.58 , MAX $651.5

(i) HMF0.125% x CIF INV. Value

(j) 反傾銷/反補貼(AD/CVD):可與301重複疊加

 

 

越南

301條款(強迫勞動調查)取代原有Section122:10%

9903.05.84:除稅號 9903.05.85 9903.05.92 所述的產品外,越南製造的物品將加征12.5%的從價稅。

 

美國對越南關稅組成: 越南制的商品(需提供越南原產證)

(a)產品基礎關稅MFN:看產品稅則

(b) Section 12210% *生效於美東時間2026/2/24 *有例外豁免條款

(c)301條款關稅(強迫勞動調查)12.5% *有例外豁免條款

(d) 232條款-鋼鋁銅及其衍生品(0~50%)若產品涉及301,則不重複疊加9903.05.90

(e) MPF:貨值*0.3464% , MIN $33.58 , MAX $651.5

(f) HMF0.125% x CIF INV. Value

(g) 反傾銷/反補貼(AD/CVD):可與301重複疊加

 

產品豁免清單公告:

https://www.whitehouse.gov/wp-content/uploads/2026/07/ANNEX.pdf


9903.06.14:本分章美國註 52 的第 (j)(10)(i) 款所規定的台灣產品。

9903.06.15:本分章美國註 52 的第 (j)(10)(ii) 款所規定的台灣產品。


Andy Lin
Yang Ming Gorup
YES Logistics Co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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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7日 星期二

案例分享-國外進口到台灣,商品本身標籤標示的正確重要性

 

案例分享-國外進口貨物到台灣,商品本身標籤標示的正確重要性


這邊跟大家分享下進口因貨物標示錯誤,而被台灣海關要求所有產品的標籤整改的實務案例。

手邊有個客戶的產品是從中國進口小家電,安排海運散貨從華南進口到台灣,貨物製造工廠為中國。


此台灣客戶的公司抬頭比較新,在台灣海關的系統過往沒什麼太多進出口的紀錄,故運輸之前已有先提醒客戶,貨物進來後,台灣海關C3大概率會有查驗。

貨物抵達台灣後,報單傳輸後為C3,海關現場人員去實際抽驗幾台貨物,發現貨物的外箱雖然有顯示產地:中國,但貨物本身的製造商/地址都是顯示為台灣廠商+台灣地址,台灣貨主應為進口商(委製/品牌),而非製造商。


台灣海關認為商品會有誤導消費者嫌疑,會讓消費者誤以為商品都是台灣製造,故要求提供改善方案,並要求貨主將全部產品的標籤都要在貨櫃現場重貼後,海關現場人員再次重新確認無誤後,才給予放行。

因這個產品標籤只有大陸廠商有,因此貨主先請大陸廠商做好後寄到台灣來,再外面請人花了兩天去現場將600(930PCS),每一台都將標籤重新撕下更換成正確的。


若有去過貨櫃場的貨主們,應該都知道那種現場作業環境是極度悶熱且沒有空調,加上現在是夏天,對於現場更換標籤的人員,會超級辛苦。

據客戶的反饋,光是兩天找的現場人員去處理就花了幾萬台幣,還不含貨物的標籤重新印刷、櫃場倉租、所花的時間精力、申請海關監管作業的異常費用。



 







Andy 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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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6日 星期二

台灣食品出口美國進口清關實務操作及注意事項


台灣食品出口美國進口清關實務操作及注意事項

 

近期陸續有幫一些台灣客戶出理食品出口到美國,6月初也剛幫一個台灣的食品大廠完成美國端的進口清關申報並送貨到他們的美國海外倉,他們後續會上架亞馬遜,產品是冬粉,協助客戶處理的過程中,筆者發現即便是食品大廠,對於美國進口的相關要求也不一定很清楚。

 

這邊整理下處理的經驗,希望能對台灣客戶想出口食品/保健品/茶葉到美國有所幫助。

 

食品/保健品/茶葉若想在美國上架銷售的話,每一個食品/保健品/查驗的相關商品都需要先請代辦業者完成FDA註冊,每一個產品都需符合相關規範(FDA Product Listing)

 

PNSI(食品預申報)

空運/快遞:發貨當下提供食品預申報(最晚需於航班抵達美國前4小時完成,建議有提單號的當天就可以做PNSI)

海運:最晚需於船靠港前的4天提供,最早不超過抵達前的15

 

台灣發貨人公司的FDA DUNS+美國代業者的FDA DNUS/美國本土的聯繫方式 or 美國進口商的FDA DUNS

食品製造商公司名稱/地址

食品成分標籤需符合美國規範

美國海關保證金(境外發貨人 or 美國進口商)

FDA Product Code

此部分建議依據專業的美國代辦代理人所送審後所產品資訊來申報,而非客戶自己網上查詢而提供的,每一個FDA Product Code都會有對應的所需要提供文件/工廠證號,如FCESIDVOL…

一旦申報錯誤,要再更改就很麻煩

比如說申報的產品包裝非罐頭等密封產品,但因不熟悉FDA Product code,而誤填寫到罐頭產品的包裝,FDA申報時就會貨主要求FCESIDVOL…等資訊

 

補充說明

一般電商貨物,大多都是用台灣發貨人FDA DNUS,所以需再提供美代辦業者公司+FDA DUNS+美國當地的聯繫窗口的電話、地址、Email

 

美國政府的邏輯是若食品/保健品/茶葉出了什麼問題,他們可以去找幫台灣賣家申請FDA的美國代理人,因此美國代辦業者最主要的工作,是協助客戶每一項食品/保健品/茶葉完成FDA註冊上架(FDA Product listing),同時確保FDA Product code是正確的,並使審核每一個產品的標籤成分內容合規。

 

美國代辦業者都有跟台灣客戶收費(FDA相關申請費用不低),因有收費,一般來說,美國FDA代辦業者就得幫確保客戶的食品/保健品/茶葉等商品進入美國是符合FDA規範的

 


FSVP (Foreign Supplier Verification Program)

什麼是FSVP誰必須遵循FSVP規範?

簡單說,如果是非美國的境外公司,必須委託一個美國當地的代理做FDA產品的全權負責,若出了事,美國政府可以聯繫到境外公司在美國的境內代理。

→US FDA強制要求外國公司必須委託美國代理人


美國代理人可以是外國公司在美國設立的分公司、美國代辦業者,其他美國有資格的進口商/代理商。


●FSVP 要做哪些事?

協助建立一套完整的文件+流程

1.供應商評估 製作工廠是否合格 (ex:有沒有食品安全制度如HACCP)

2.風險分析 (ex食品是否有污染風險、微生物、重金屬等)

3.驗證活動 (ex稽核工廠 audi)

4.檢驗報告(COA)文件審查

5.紀錄保存,所有文件都要保留,若FDA查核時得隨時提供

 

美國FDA官方信箱

如對法規/要求不清楚的地方,也可以直接發信詢問

Imports@fda.hhs.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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