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進口清關大門收窄:外國進口商Foreign
IOR可能面臨的挑戰與限制
美國白宮已於2026/6/3發布加強海關執法-Strengthening Customs Enforcement行政命令,這份行政命令的內容未來將對進口人IOR的資格和擔保機制做出了結構性的調整。
https://www.whitehouse.gov/presidential-actions/2026/06/strengthening-customs-enforcement/
●核心變革:進口責任主體的實質化
美國海關(CBP)現在不只要看進口人有沒有Bond,有沒有人報關,更要看這個人是誰、在美國有沒有資產、出事了找不找得到人,Bond是境外的還是美國本土的。
1. IOR 資格大縮減:未來要當「美國 IOR」,報單進口人必須在美國有主要營業地點、有實質經營活動,且擁有足夠的有形資產。換句話說,過去美國海關可接受境外賣家申請IOR來做清關,此模式空間可能會受到限制。
2.
透明度與揭露要求:IOR 必須向 CBP 提供更多資訊,包含貨物資訊、進口商/製造商/所有權人的關係、資產揭露、預計進口量等。
3.
良好信譽Good Standing機制:CBP 將建立風險分層,如果企業或關聯方有違規紀錄(如非法進口違禁品),將失去進口資格。
●外國進口商Foreign IOR所面臨的問題
如果客戶是以外國公司身份申請美國海關保證金Bond在美國報關(Non-Resident Importer),預期將會面臨到的以下問題
1. 禁止非正式報關(Informal Entry):Foreign IOR 未來不能再走低價貨物(如:Section 321的簡易報關流程)。
2.
取消連續保證金(Continuous Bond):原則上外國 IOR 不得使用連續保證金來滿足擔保要求,除非獲得 CBP 特別許可(例外條款)。這會直接導致單票報關成本上升,又或是需要其他擔保方式。
3.
強制 CTPAT 驗證:外國 IOR 必須通過 CTPAT 驗證。
●現實的矛盾:180 天的制度空白期
雖行政命令已經公告,但目前 CTPAT 的進口商類別只開放給美國或加拿大企業,外國 IOR 現在處於有被要求,但未被接納的尷尬狀態。CBP有180 天的時間來提供更多的條文細節來完整此項規定,例如新設外國 IOR類別,或利用例外條款恢復通過認證者的 Continuous Bond 使用權。
●筆者善意提醒與實務操作建議
就筆者的研判,依據白宮的公告,美國政府會希望外國的IOR在美國本土也設有公司、聯繫窗口,如同前面所提,美國海關(CBP)現在不只要看進口人有沒有Bond,有沒有人報關,更要看這個人是誰、在美國有沒有資產、出事了能不能再在美國找得到人。
法令的收縮限制會對外國IOR影響,使其向直接在美國設公司,且是用美國設立公司的Bond清關,所有在美國該支付的稅金,海關/稅局都能徵收得到,沒有一個能躲掉。
●建議各位貨主:
1. 若目前仍是外國公司的Bond做清關,若在美國本土生意真的很大且長期,建議可評估在美國本土設立公司,改用美國本土公司重新購買Bond。
2. 從過去LDP條款清關(外國公司的Bond),改為真實DDP清關(實際美國本土進口商Bond),美國當地是有實際的進口商,用美國實際進口商的Bond做清關,而非賣家境外公司的Bond做清關。
●預計施行細節將於45天~180天內會出來,白宮&CBP也可能隨著目前實際狀況,做內容/規則上的調整,建議貨主們可再留意後續條文公告跟施行細節。
Andy Lin
Yang Ming Gor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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