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進口清關大門收窄:外國進口商Foreign
IOR可能面臨的挑戰與限制
美國白宮已於2026/6/3發布加強海關執法-Strengthening Customs Enforcement行政命令,這份行政命令的內容未來將對進口人IOR的Bond清關資格和擔保機制做出了結構性的調整。
https://www.whitehouse.gov/presidential-actions/2026/06/strengthening-customs-enforcement/
●主要核心變革:進口責任主體的實質化
美國海關(CBP)現在不只要看進口人有沒有Bond,有沒有人報關,更要看這個進口人是誰、進口人在美國有沒有資產、出事了找不找得到進口人,Bond是境外的還是美國本土的。
1. IOR 資格大縮減:未來要當「美國 IOR」,報單進口人必須在美國有主要營業地點、有實質經營活動,且擁有足夠的有形資產。換句話說,過去美國海關可接受境外賣家申請IOR來做美國進口清關,未來此模式可能會受到限制。
2.
透明度與揭露要求:IOR 必須向 CBP 提供更多資訊,包含貨物資訊、進口商/製造商/所有權人的關係、資產揭露、預計進口量等。
3.
良好信譽Good Standing機制:CBP 將建立風險分層,如果企業或關聯方有違規紀錄(如非法進口違禁品),將失去進口資格。
●外國進口商Foreign IOR所面臨的問題
如果進口人是以外國公司身份申請美國海關保證金Bond在美國做進口報關(Non US Resident Importer),預期將會面臨到的以下問題
1. 禁止非正式報關(Informal Entry):Foreign IOR 未來不能再走低價貨物(如:Section 321的簡易報關流程)。
2.
取消連續保證金(Continuous Bond):依據白宮的行政命令,原則上外國 IOR 不得使用連續保證金來滿足擔保要求,除非獲得 CBP 特別許可(例外條款,細節尚未明確)。這可能直接導致進口人的單票報關成本上升,又或是進口人需要提供其他擔保方式。
3.
強制 CTPAT 驗證:外國 IOR 必須通過 CTPAT 驗證。
●現實的矛盾:180 天的制度空白期
雖行政命令已公告,但目前 CTPAT 的進口商類別只開放給美國或加拿大企業,外國 IOR 現處於被要求,但未能被CTPAT接納的狀態(與實際矛盾)。CBP預計會在45~180 天內來提供更多的條文細節來完善此項規定,例如新設外國 IOR類別,或利用例外條款確保通過認證者的 Continuous Bond 使用權。
●筆者善意提醒與實務操作建議
就筆者的研判,依據白宮的公告,美國政府會希望外國的IOR在美國本土也設有公司、聯繫窗口。
如同前面所提,美國政府&海關CBP現在不只要看進口人有沒有Bond,有沒有人報關,更要看這個進口人是誰、進口人在美國有沒有資產(有無設立公司)、出事了能不能再在美國找得到人。
隨著法令收縮將會對外國IOR影響,使其外國IOR逐漸得在美國設公司(不得不),且得用美國設立公司的Bond來做清關,所有在美國該支付的稅金,海關/稅局都能徵收得到,沒有一個能躲掉。
●建議各位貨主:
1. 若目前仍是外國公司的Bond做清關,若在美國本土生意是做會做長期的,建議可評估在美國本土設立公司的可能性,改用美國本土公司重新購買Bond。
2. 從過去LDP條款清關(外國公司的Bond),改為實際的DDP清關,按實際美國本土進口商Bond),美國當地是有實際的進口商,用美國實際進口商的Bond做清關,而非賣家境外公司的Bond做清關。
●預計施行細節將於45天~180天內會出來,白宮&CBP也可能隨著目前實際狀況,做內容/規則上的調整,建議貨主們可再留意後續相關條文公告跟施行細節。
Andy Lin
Yang Ming Gor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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