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香港貨物出口後,逾期事後補申報
這邊先說結論,香港雖然是自由貿易港區,但不管是進口/出口,貨物出口時或出貨後都還是得做申報。
●案例
8月時有幫一個台灣客戶做香港倉庫的代收件短期存放,此台灣是用台灣電子大廠的DHL到付合約,客戶第一次使用收件人的到付合約,以為貨物只要取件後,就可以結案,並不清楚貨物是否DHL有協助申報,當下也未跟DHL確認是否申報事項。
近期我們香港倉庫收到香港政府的通知,詢問此票貨物是否有處理出口申報,在緊急通知客戶來協助客戶補出口申報,因申報時間已超過14天,故有產生罰金。
●香港出口/進口申報所需文件
提單或快遞面單、Packing(箱單)、Invoice(發票)、申報要素(品名、H.S. Code、用途、材質)
●香港出口報關跟其他國家(地區)的出口報關不同之處
一般國家(地區)必須在貨物出口當下跟海關做出口申報,海關放行後,貨物才會裝船。
而貨物從香港出口,是可以接受貨物離開香港後的14天內跟海關做申報,這個14天的期限是從貨物離港日期的次日開始計算。
貨物出貨到香港(進口)也是必須貨物抵達香港後的14天內,必須完成報關手續。
如逾期,會有相關罰金。
●香港海關
●香港申報可豁免貨物/相關條件
https://www.censtatd.gov.hk/tc/page_1363.html
Andy Lin
Yang Ming Gorup
YES Logistics Co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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